第1064章
沈長榮和馮春煙兩人各有算計,一拍即合。
眼看在她和沈長榮假說親之後,老沈家就分家了。
正因為打聽到老沈家現有的財產,被大房、三房平分,馮春煙才更相信沈長榮說的話,相信沈正淩攢下的那些田地、屋子、商鋪,最終都是沈長榮的。
不然以沈長榮的自私,怎麼可能不要老沈家的家產?
馮春煙於是徹底相信沈長榮的話。
對於沈長榮說的,沈正淩昏迷不醒,顧元元不肯把財產交出來,當然深信不疑。
換了是她,也不會同意把自己辛辛苦苦攢下的家產交出去。
後來,沈長榮告訴她,說他家裡已經去縣衙狀告沈正淩,把那些財產都拿回來了。
不過他急著去鄰縣參加一個文會,所以他們假成親的事,暫時緩一緩。
馮春煙一下子就警惕起來。
不過她這回的警惕,完全警惕錯了方向。
她隻以為沈長榮想過河拆橋,找借口推脫掉假成親的事。
那她的打算豈不是落空?
到時候別說上岸從良,就連五畝地和一百兩銀子,沈長榮也還沒給她呢。
馮春煙可不想自己白忙活。
被沈長榮這麼一手,她甚至都忘了去打聽一下,沈正淩那些家產,到底是不是真的判給老沈家了,而是沉著臉逼問沈長榮,是不是想過河拆橋?
沈長榮當然說不是。
最好,為了打消馮春煙的疑慮,他提出,向馮春煙借一百兩銀子,用十裡香火鍋鋪做抵押。
大石鎮誰還不知道十裡香火鍋鋪是隻會下蛋的金雞?
一百兩銀子,不到兩個月就賺回來了。
沈長榮願意因為一百兩銀子抵給她,足以說明他的誠意。
畢竟,馮春煙知道。沈長榮一毛不撥,絕不舍得因為一百兩銀子,就把十裡香火鍋鋪子賤賣給她。
於是同意了沈長榮的提議,借給他一百兩銀子,同時,收到沈長榮畫押摁手印的,把十裡香火鍋鋪子抵押給她的契書。
馮春煙就沒想過,這個火鍋鋪子,不是沈長榮的,跟老沈家也沒關系,沈長榮根本沒資格拿它做抵押。
沈長榮之前跟她說,去鄰縣參加文會,最多五六天就回,等回來以後,他們就繼續假成親之事。
結果,馮春煙等了又等,別說五、六天,十五、六天過去了,沈長榮的人毛沒看到一根。
馮春煙心裡開始發毛。
好在,火鍋店在這裡不會跑。
馮春煙決定再等幾天,要是沈長榮還不回來,她就去接手火鍋店。
沈長榮當然不會再回來。
那一百兩銀子,他本來就是費盡心機從馮春煙手裡騙走的。
當時在衙門裡一出事,他就知道要糟,腦子裡第一個想到的,就是趁消息還沒傳開,趕緊弄筆錢走人。
馮春煙當然是最好的行騙目標。
馮春煙等了足足一個月,也沒等到沈長榮回來,就知道自己被騙了,於是找上火鍋點,點名要見沈正淩和顧元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