淩琛:
見到這封信的時候,我跟你媽已經離開了這個世界。
不要為我們傷心,因為這是我們最好的歸宿。
你媽善良了一輩子,我不希望她到死的前一刻,手染鮮皿,我怕她死後還不得心安。所以,在你和姜念回國的前一晚,我替她執行了這個赴死的計劃。
有很多事情,我無法當面宣之于口,所以隻能以這封信的形式,開啟我們父子之間第一次談心——也是最後一次談心。
我與你媽,相識于幼年。彼時你奶奶罪惡滔天,她是個十惡不赦的罪人。傅家先烈,皆為她所害。
我六歲還不會開口說話,時常被關在籠子裡,與狗同住,與狗同食。那些歲月,是你媽偷偷送吃的給我,常常陪我在星空下聊天。我十歲時學會的第一個字,就是你媽教我的。我到現在還記得,那個字是:人。
後來,你奶奶東窗事發,被處置了。你爺爺退下來,全心全意地照顧我。但那個時候,我對這個世界的感覺,是冰冷而麻木的,也不在乎任何人。唯有你媽每次來找我,我會感覺自己還是個人。
再後來……很長一段時間裡,你媽再也沒來找過我。我開始暴躁,經常自殘,我想我是不是沒那麼慘了,所以小仙女不來看我了。但我還不會說話,你爺爺也不知道我在想什麼,再後來……我差點殺了保護我的j員。醫生說我病了,你爺爺沒有辦法,忍痛将我送進了醫院……我在精神病院足足住了六年,我逃過,我想去找你媽,但每一次都被抓了回去。
後來,我開始意識到,隻有我不再傷害自己傷害别人,我才可能離開,回到大院兒裡,再見到你媽。我太想見她了,所以我開始留意别人是怎麼被判定‘康複’,然後順利被家人從醫院接走的。後來,我果然僞裝成功,在20歲那年,醫生微笑着将我交給了你爺爺,我離開了那個地方。
我出院之後,怎麼都找不到你媽。我很暴躁,差點又犯病,但我知道不可以。如果我再回到醫院被關起來,就真的沒辦法找到你媽了。
後來我漸漸僞裝成為正常人,讀書識字,但偶爾還是會因為一些刺激,小小犯病,不過我已經可以控制自己,除了定時吃藥看醫生之外,沒有再被送回那個地方。
再一次見到你媽,是我35歲那年,我沒放棄過找她,卻怎麼也找不到。那一天我聽見有兩個女孩兒經過我身邊,突然提到‘丘憶琳’這個名字。我一把抓住她們詢問,她們告訴我,丘憶琳是一個花店老闆娘的名字。
她結婚了。
那個叫姜權的男人,風光霁月,個性溫柔,對她很疼很寵,她過得很幸福。
很長一段時間,我都會去偷偷看她。我買了一個相機,拍了很多很多你媽的照片,白天随身攜帶,晚上就抱着照片一起睡。
有時候想自殘,想殺人,看看她的照片,我就冷靜下來了。
她是我的特效藥。
她是我可望而不可及的月亮,我想,就這麼一輩子看着她,我也很幸福。
我原本以為,我這輩子都會這樣默默地看着她,她也不會記得我是當年大院裡那個可憐蟲。可有一天,你爺爺突然闖進我房間,看着房間裡貼滿的她的照片,告訴我說……其實她很早很早就喜歡我了,隻是後來她搬家了,找不到我了,後面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給了姜權。
你爺爺說,她想回到我身邊,但她不能傷害姜權,所以得先跟我做一個試管嬰兒,生下我的孩子之後,才能借孩子的名義回到我身邊。
我不知道什麼是試管嬰兒,也不知道會有人用她的名義來欺騙我。
我隻知道,是她說的,我就得聽。
她想要的,我就得給。
後來……你出生了。
我有點失望。
因為你長得不像她,你長得像我。
我對你付出了前所未有的耐心和溫柔,就像她當年對我一樣,你在我懷裡從小小的一團,長到蹒跚學步,你越來越像我。
沒一點像她。
你一歲了,可你媽還沒有來赴約……
我有點難過。
終于我忍不住了,抱着你去找她,我問她什麼時候回到我們父子身邊,她看我的眼神又震驚又恐懼,像看陌生人。
姜權回來了。
他抱着她,很溫和地對我說:“傅少爺,琳琳是我的妻子,她隻會給我生孩子,還請您不要随意玷污她的清譽。”
我有點生氣,她肯定是反悔了。
我想到你爺爺說過,天底下沒有哪個母親,會不愛自己的孩子,除非這個母親是像你奶奶一樣的壞女人。
你媽當然不可能是壞女人。
于是我将你抱起來,問她是不是不想認你,如果她不要你了,那我就把你丢到河裡淹死。
她慌了,急忙上前來把你搶走,罵我說是不是瘋了,怎麼能對一個1歲的孩子下殺手。
我很開心——她果然還是愛你的。
雖然她出爾反爾,但我不怪她,誰讓她是我的月亮,是我兒子的母親。
女人生孩子,很疼的。
我做了一個人生中最瘋狂的決定——把她搶回來。
現在想想,其實我不後悔。
因為我現在知道了——有人要害她。
如果我不把她搶回傅家,可能她早就被人害死了。
我甯可她恨我。
在那個年代,姜權大概知道我們傅家是不好惹的,所以他決定帶你媽離開京市,離我遠遠地(我現在想想,應該是幕後人給姜權通風報信了,跟你爺爺被騙了一樣)。
我帶人去搶她的那天,姜權開車帶她離開京市。
姜權和她被另一輛車撞下了大橋。
我跳下去把她救了上來。
她醒來之後姜權沒被救上來,第一次沖我發了火,她哭着罵我,還拿東西砸我。
其實我也很疼。
我跳下去救她的時候,石頭把我的背劃了好大一道口子。
那個時候我隐約知道,我好像……害死了一個人。
是她的丈夫。
但我說不出道歉。
後來,醫生告訴我,說她懷孕了,但她天生子宮畸形,生一個孩子已經很艱難了,如果還沒恢複好,就生第二個孩子,她可能會大出皿而死。
我讓醫生建議她打掉孩子,她同意了(其實你媽并沒有子宮畸形,醫生被幕後人收買了,我被醫生騙了)。
不過她有條件——她要在老宅住一年,等姜權的消息,并且不許我去老宅見她。一年之後,無論姜權是生是死,她都會嫁給我。
我也提出了條件——她必須把你帶在身邊照顧。
我說,她是你的母親,你很想讓她愛你。
我沒有得到過母親的愛,我不希望我的兒子也得不到。
結果,她哭着罵我是個畜生,是瘋子,她罵我不知道和哪個女人亂搞生了兒子,非賴到她頭上,還害死了她的丈夫,還要害死她和她丈夫沒出生的孩子。
當時你爺爺也在場,他終于跟我解釋,說你不是你媽給我生的。
跟我做試管嬰兒的女人,不是你媽。
是另一個我不認識的女人。
我發病了。
不錯,你爺爺告訴你的都是真話——我當時,确實差一點掐死你。
是你媽不顧危險,從我手上搶下了你,她說傅瑾松你别再造孽了,孩子是無辜的,你不要他,我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