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情結束之後,我請那軍官和士兵們一起進宅子休息。軍官不肯,表示這會兒正是忙的時候,得帶兵去巡邏。
臨走之前,他和我咬了幾句耳朵,說最近生意不錯,長槍已經攢下十五支,短槍已經攢下十八支,子彈有近五千發。這讓我十分驚訝,任務中繳獲的槍械,大部分都要上交,一次能攢下一支就算不錯了。這才幾天的功夫,他就攢下了三十多支槍,近五千發子彈,這效率也太高了些。
我覺得奇怪,就問了他一句。那軍官回答說,今年比往年亂的多,持槍鬧事的也比往年多,其中還有不少拿長槍的,而且繳獲的長槍大部分都是新槍。他覺得這些槍多半是從軍隊流出來的,但具體是哪裡流出來的,他完全不在乎。
這人肯定已經忘了,在做這筆生意之前,他所在的團就賣給我一百三十支步槍和二十五把手槍。毫無疑問,我要從他手裡收的這批槍中,肯定有從畢錦手裡賣出去的。
畢錦花錢從第七軍團買槍去賣,結果賣出去的槍又被第七軍團給繳了回去,轉手再賣給我,他們一下子就掙了兩份錢。這讓我有些哭笑不得,随口感歎了一句,油水真是大呀,那軍官嘿嘿一笑,接話說。
“可不是嗎。雖然有風險,但這年頭,不冒險從哪兒來錢啊?槍爺,我不是酸啊,要我看啊,如今穿大綠,不如穿大黃。大綠的油水,哪有大黃多呀?尤其是在京城,我這小黃一年下來都能撈個千八百的,那大黃得撈多少?如今您成了大綠,還是在文先生手下做事,那還能撈到錢嗎?還能像以前那麼自在嗎?您說是不是?”
“誰說不是呢。”我苦笑着搖了搖頭,“我就是天生的勞碌命,享不到福,沒轍啊。”
“唉,我就那麼一說,您可别聽我的。”那軍官又說,“勞碌也有勞碌的好,勞碌升官兒快啊。要論前途,我跟您肯定是比不了的。您這歲數兒就是上校了,三十之前穩挂将星。我這輩子就這樣了,也沒什麼想法兒了,可您不一樣啊。您可是文先生大大誇贊過的人,搞不好以後會被記進史書裡,這榮耀可不是誰都能有的。”
說這話的時候,北邊響了槍。那軍官見任務來了,立刻點起部隊,奔着槍響的方向去了。我聽這槍響的頻率不太對,好像有愈演愈烈的架勢,習慣性的想跟着一起去。家裡人見我拎着槍想跟着去,立刻把我給抱住,還沒等我反應過來,就被他們強行拽回了宅子裡。
進宅子之後,我才發現家裡的女人也都出來了。她們應該是聽到槍響,擔心外面出了事,出來查看情況。如果她們腳步急,應該能聽到我和娘的娘家人,也就是黎家人講的話。
不過就目前而言,這已經不是重點了。我被拖進宅子的時候,大伯一直嚷嚷着,說把我拽緊點兒,别讓我跟着當兵的跑咯。大家都聽到了第二輪的槍響,當即就明白了大伯的意思,一大家子人全糊過來,一起把我往宅子裡面拖。
大家又是擠又是拖的,把我弄得非常難受。無奈之下,我隻能大聲叫喊,讓他們住手,他們卻沒有立刻住手,等把我拖到中院,才把手放開,人也散開了。
我随便理了理衣服,把彈匣退出,又把槍膛裡的子彈退出來,塞進彈匣裡,然後把彈匣上好,挂上保險,把槍塞回槍套裡。在這之後,我輕歎了一口氣,對大家說。
“哎呀……跟隊伍跟習慣了。虧了有你們,要不然我就跟着去了。”
大家見我已經收起跟着軍隊行動的心思,這才安下心來。不過他們也不是完全安心,奶奶讓由影、由美和小春寸步不離的看着我,免得我腦子一熱,去跟着鎮軍冒險。
快吃午飯的時候,二爺爺他們回來了。這時,槍百和他祖父已經走了。大伯把兩人來過的事情和二爺爺說了,二爺爺覺得他安排的很對,簡單誇了他兩句。大伯被誇之後,立刻翹了尾巴,自吹自擂起來,然後就被二爺爺踹了兩腳屁股。
下午,家裡人又出去走親戚。我家和大姑家沒什麼親戚可走,就留下看家。我閑着無聊,想出去逛逛,就換了身便服,帶上槍,領着由影、由美和小春出門了。
正月初一這天,元興沒什麼好逛的。到處都是拎着禮物去串門的人,路上非常擠。市政衙門開始放炮的時候,外面還特别吵。沒逛多久,由影她們就覺得煩了,想要回去。我也覺得有點煩了,便帶着她們往回走。
“蹲道兒邊兒的人怎麼這麼多啊……”
回去的路上,小春這樣嘟囔了一句。我這才注意到,今年過年,一臉呆滞的蹲在道兒邊兒乞讨的人,要比往年多的多,其中還有不少男性青壯。這些青壯男人乞讨,不是因為他們懶,而是因為真的找不到工作。
就算有,也是市政衙門雇的。這工作不是别的,正是清理元興城内那些凍死凍僵的人,把屍體擡去焚屍爐裡燒了,再把骨灰運出城倒掉。
就算是這種工作,大部分人也搶不上槽。為了防止這些流民鬧事,每到年前,市政衙門都會加收“年安稅”,除了被貪污掉的部分,剩下的稅金基本都被用在了他們身上。在過年這段時間,市政衙門每天會給他們一個巴掌大小的苞米面餅。餅是用稅錢買的,發餅的人也是稅錢雇的。
年安稅是按照人頭收的,除了軍人、警察和在官府做事的人,所有人都要交,連剛出生的孩子都要交。商戶除了人頭稅以外,還要納“捐稅”,就是按照買賣的規模,按照一定的标準去繳稅。這稅是強收的,但名義上卻是商戶自願捐給市政衙門的,所以才叫“捐稅”。
由于流民的數量逐年增多,年安稅的稅金也在逐年增長,今年的人頭稅居然已經漲到了兩毛錢。因為這個年安稅,元興人與外地人的關系,尤其是無業流民的關系變得越來越差。外地人之間的關系也在逐年變差,他們拉幫結派,先來的排擠後來的,同鄉的擠兌外鄉的,有時候甚至會因為搶工作發生大規模鬥毆,鬧出人命來。
像這種幫派鬥毆,市政衙門不管,警察總署也不管,軍隊更不管。頂多是警察總署派一隊人在場外候着,兩邊要是能和,大家就各回各處,相安無事;如果和不了,那就打,愛打啥樣打啥樣,把人全打死都無所謂。
等覺得兩邊打的差不多了,警察就開始吹哨。吹完哨之後,他們會等個一兩分鐘,然後再開始抓人,誰跑的慢就抓誰。等警察抓完了人,就讓抓來的人處理現場的傷員和屍體。輕傷員和其他人一起抓走頂罪,重傷員和屍體一道,運到市政衙門經營的焚化廠燒了。
如果事情鬧的很大,驚動了上面的人,就把那些抓來頂罪的人斃了,息事甯人。如果沒驚動上面,就繼續押在牢裡,等着給别人頂罪。不過元興警察總署的牢房裡從來都不缺替罪羊,如果實在是缺,就從街上騙些流民來,那樣更省事。
所以一般來說,警察總署是不會管這種事的。他們要打,就任憑他們打,就算砸壞了人家的鋪子,那也是他們砸壞的,和警察總署沒有關系。
要報案也行,出勤費拿來!如果出不起出勤費,那麼對不起,警察很忙的,這種小事你們自己處理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