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反對!”
張敏直接大叫了一聲,然後不滿的道:“他何德何能啊?憑什麼當我女婿,這窮吊絲還想癞蛤蟆吃天鵝肉?”
她話一說完,一家人全都看向了她。
“媽!咱們大話已經說出去了,人家也做到了,現在又翻臉不認人嗎?以後李家的聲譽就毀了。”李景甜回了句。
李有福也歎息一聲,跟着附和道:“而且,芸汐這病,也不是這麼容易治好的。她倆該發生的發生了,不該發生的也發生了,你不想想以後女兒的病怎麼辦?”
張敏僵在了哪裡,最後無奈的歎息一聲。
她也很清楚!
現在這事情既然已經見了報,李家人做生意的嘛,最講究信用了。
哪能說話不算話?
而且,女兒還得繼續治病。
其次,其實想想,林平雖然窮了點,搓了點,但也比嫁給那些老頭子強啊?
張敏最後實在沒辦法了,看着自家女兒,詢問了句,“芸汐,你的意思呢?”
李芸汐愣了愣,想到人家三番兩次相救,自己也信誓旦旦說了,這次絕對不食言。
她最後一咬牙,點了點頭,“我嫁!”
張敏垂頭喪氣,一看這事情闆上釘釘了,還說啥?
很快,她眼珠子一轉,喊了句,“不行!要嫁也是他嫁入李家,我堂堂李家的大小姐,怎麼能嫁給這窮鬼?”
此話說完後,她一家人都愣住了,異口同聲的一句,“招上門女婿?”
“對!反正我們家也不算食言,招上門女婿了,他愛幹不幹。另外,這五百萬嫁妝,既然是他家嫁過來,那自然是我芸汐的。”
張敏還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盤。
很快,一家人跑去找林平,約法三章。
其一、他不能娶李芸汐,隻能李芸汐娶他。
其二、他倆不能同房!
按照約定是治好病,李芸汐一天沒康複,他一天不準洞房。
說白點,他們要求林平必須要治好她女兒!
其三、五百萬是嫁妝,給兩口子。
但是......
得李芸汐來支配。
答應就扯結婚證,不答應那就算了。
他李家也不算食言。
那麼......
對于這麼苛刻的條件,林平會答應嗎?
答應!
當然全盤答應。
處的角度不同,考慮的事情,自然也不同。
第一條,入贅李家。
人家什麼條件?
林平家什麼條件?
他不當上門女婿怎麼可能?
第二條、治好李芸汐。
不用他們說,自己的老婆,林平也得拼死去救的。
第三條,五百萬是李芸汐的嫁妝。
林平沒那麼臉皮厚,人家父母給小兩口的錢,他厚着臉皮去要。
協議正式生效。
林平就一個條件!
一個特别奇葩的條件。
一家人怪異的問他,要開什麼條件?
“婚禮當天!我希望請開連鎖超市的張家,全家來參加婚禮。”
一家人是莫名其妙,這算什麼條件啊?
李有福是房東,張家是他的房客,本來就算是有關系的合作夥伴。
請他也是很正常的嘛!
所以,他們家沒反對,直接一口答應了。
就這樣......
一個巨大的軟飯碗,成功被吊絲林平給捧起來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