哎!林副将的女兒就是與他一樣,都是心慈手軟的人。可這世道就是這樣,人善被人欺,馬善被人騎。隻要能将敵人一下扳倒,就就絕對不能心慈手軟。
林晴雪像是被逼迫着做了決定一般,點了點頭道:“那好吧!”
見她點頭說好,文旭便笑了笑。“大小姐也關了幾天了,今日要不要我陪你出去逛逛。”
這幾天,他一下職,便會來客棧看大小姐和她一起用飯。但是過了今日,大小姐就要回到将軍府了,他就再也沒有機會近距離和大小姐接觸了。所以今天,他想和大小姐一同出去走走。
林晴雪這些天确實也悶壞了,想着明日她就能回到将軍府,沈婉那賤人,也會聲名掃地,她心情就特别的好,也想出去走走。
她也曉得這文旭的心思,既然人家幫了她,她也得适當的給他點兒甜頭不是,說不定日後,她還會有别的事兒,要讓這文旭幫忙呢!
她看着文旭笑道:“好呀!我也想和文大哥出去逛逛。”
文旭心中一動,竟然生出了想将她永遠藏起來,不讓她回将軍府的沖動。
林晴雪戴上了面紗,與文旭一同出了客棧。雖然天已經黑了,但是這皇城的街上,依舊十分的熱鬧。
二人走了一會兒,文旭帶着林晴雪進了一間首飾鋪子。
“這位老爺,給夫人買支簪子吧!”老闆娘站在櫃台裡沖文旭說道。
“不......”文旭想要否認,但是扭頭一瞧,隻見林晴雪嬌羞的低下了頭,他忽然就不想否認了。
他走到櫃台前,沖老闆娘道:“将你們這兒最好的簪子都拿出來。”
“好勒!”老闆娘見這是來了大主顧,便忙将鋪子裡最好的簪子都擺到了櫃台上來。
文旭掃視了一眼,拿起一支實心的蓮花金簪,獻寶似的沖林晴雪道;“這支你可喜歡?”
在文旭的心裡,林晴雪就是一朵絕世的白蓮花,出淤泥而不染,濯清漣而不妖。
這樣的簪子,林晴雪以前不知道擁有多少,自然是不稀罕的。不過,她還是點着頭道:“很好看,我很喜歡。”
老闆娘忙誇:“這位老爺你眼光真好,一挑便挑到了我們鋪子裡最好的簪子。”
文旭立刻道:“這簪子多少銀子?我要了!”
既然大小姐喜歡他挑的簪子,他便将這簪子,買下來送給她。
老闆娘:“這簪子三百兩銀子。”
文旭的嘴角略不可見的抽了抽,這小小的簪子,可是他大半年的俸銀。不過,常人有狂撒千金,隻為博美人一笑。如今,他不過花三百兩銀子博心上在之人一笑,又算得了什麼呢?
“我買了。”文旭說着,便将簪子插在了林晴雪的發間。
“謝謝文大哥。”林晴雪嬌聲道謝。
文旭看着她發間那閃着金光的簪子,心口滿滿漲漲的。從懷裡掏出錢袋子,将自己好不容易攢的三百兩銀票拿了出來,遞給了老闆娘。
文旭同一個月的俸銀不過才四十兩,家裡的開銷不用他操心,都是陳麗娘在出銀子。但是他每個月少不得還要請人吃酒,這三百兩銀子,他可攢了一年多。
老闆娘嬉笑顔開的接過銀票,“老爺夫人慢走,歡迎下次再來。”
二人出了鋪子,又逛了一會兒,文旭才不舍的送林晴雪回了客棧。